低合金鋼的牌號
低合金鋼牌號,采用規定的符號和阿拉伯數字表示。一般在牌號的頭部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平均含碳量(以萬分之幾計)。平均合金含量小于1.50%時,牌號中僅標明元素符號,一般不標明含量。專門用途的低合金鋼牌號,在其頭部或尾部加上代表該鋼用途的符號。例如:
16Mn:表示平均含碳量為0.16%的含錳量為1.20~1.60%的低合金結構鋼:
09Mn2:表示平均含碳量為0.09%的含錳量為1.40~1.80%的低合金結構鋼;
15MnVg:表示平均含碳量為0.15%的含錳量為1.20~1.60%且含釩的鍋爐用低合金結構鋼;
10TiL:表示平均含碳量為0.10%的含鈦的汽車大梁用低合金結構鋼;
15MnVNR:表示平均含碳量為0.15%的含錳量為1.30~1.70%且含釩和氮的壓力容器用低合金結構鋼;
15MnVRC:表示平均含碳量為0.15%的含錳量為1.20~1.60%且含釩的多層壓力容器用低合金結構鋼;
16MnCuq:表示平均含碳量為0.16%的含錳量為1.20~1.60%且含銅的橋梁用低合金結構鋼;
09Mn2VDR:表示平均含碳量為0.09%的含錳量為1.40~1.80%且含釩的低溫壓力容器用低合金結構鋼;
U71Mn:表示平均含碳量為0.71%的含錳量為1.10~1.50%的鐵路鋼軌用低合金鋼;
20MnVK:表示平均含碳量為0.20%的含錳量為1.20~1.60%且含釩的礦用低合金鋼。
低合金鋼分類
根據國家標準GB/T 13304《鋼分類》第二部分“鋼按主要質量等級和主要性能及使用特性分類”,低合金鋼分類如下。
低合金鋼按主要質量等級分為普通質量低合金鋼、優質低合金鋼、特殊質量低合金鋼三類:
(1)普通質量低合金鋼
普通質量低合金鋼是指不規定生產過程中需要特別控制質量要求的供作一般用途的低合金鋼。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合金含量較低(符合對低合金鋼的合金元素規定含量界限值的規定);
2)不規定熱處理(退火、正火、消除應力及軟化處理不作為熱處理對待);
3)如產品標準或技術條件中有規定,其特性值應符合下列條件:
硫或磷含量最高值:≥0.045%;
抗拉強度最低值:≤690MPa;
屈服點或屈服強度最低值:≤360MPa;
伸長率最低值:≤26%;
彎心直徑最低值:≥2×試樣厚度;
沖擊功最低值(20C,V型縱向標準試樣):≤27J。
注:①力學性能的規定值指厚度為3~16mm鋼材的縱向或橫向試樣測定的性能。
②抗拉強度、屈服點或屈服強度特性值只適用于可焊接的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
4)未規定其他質量要求。
普通質量低合金鋼主要包括:
①一般用途低合金結構鋼,規定的屈服強度不大于360MPa,如GB/T 1591規定的Q295A、Q345A;
②低合金鋼筋鋼,如GB 1499規定的20MnSi、20MnTi、20MnSiV、25MnSi、20MnNbb;
③鐵道用一般低合金鋼.如GB 11264規定的低合金輕軌鋼45SiMnP、50SiMnP;
④礦用一般低合金鋼,如GB/T 3414規定的M510、M540、M565熱軋鋼。
(2)優質低合金鋼
優質低合金鋼是指除普通質量低合金鋼和特殊質量低合金鋼以外的低合金鋼,在生產過程中需要特別控制質量(例如降低硫、磷含量,控制晶粒度,改善表面質量,增加工藝控制等),以達到比普通質量低合金鋼特殊的質量要求(例如良好的抗脆斷性能、良好的冷成形性能等),但這種鋼的生產控制和質量要求,不如特殊質量低合金鋼嚴格。
優質低合金鋼主要包括:
①可焊接的高強度結構鋼,規定的屈服強度大于360MPa而小于420MPa的一般用途低合金結構鋼,如GB/T 1591規定的Q295B、Q345B、Q345C、Q345D、Q345E、Q390A、Q390B、Q390C,Q390D、Q390E;
②鍋爐和壓力容器用低合金鋼,如GB 713規定的16Mng、12Mng、15MnVg;YB/T5139規定的16MnR;GB 6653規定的HP295、HP325、HP345、HP365;GB 6654規定的16MnR、15MnVR、15MnVNR;GB 6479規定的16Mn、15MnV;
③造船用低合金鋼,如GB 712規定的AH36、DH36、EH36;
④汽車用低合金鋼,如GB/T3273規定的09MnREL、06TiL、08TiL、09SiVL、16MnL、16MnREL:
⑤橋梁用低合金鋼,如YB 168規定的12Mnq、12MnVq、16Mnq、15MnVq、15MnVNq,YB(T)10規定的16Mnq、16MnCuq、15MnVq、15MnVNq;
⑥自行車用低合金鋼,如YB/T 5064、YB/T 5066、YB/T 5067、YB/T 5068規定的12Mn、15Mn、19Mn;
⑦低合金耐候鋼,如GB/T 417l規定的09CuPCrNi—A、09CuPCrNi—B、09CuP,GB/T 4172規定的16CuCr、12MnCuCr、15MnCuCr、15MnCuCr—QT;
⑧鐵道用低合金鋼,如GB 2585規定的低合金重軌鋼U71Cu、U71Mn、U70MnSi、U71MnSiCu,YB/T 5055規定的起重機用低合金鋼軌鋼U71Mn;
⑨礦用低合金結構鋼,如GB/T3414規定的M540、M565熱處理鋼;
⑩輸油、輸氣管線用低合金鋼;
(11)其他低合金鋼。
特殊質量低合金鋼
特殊質量低合金鋼是指在生產過程中需要特別嚴格控制質量和性能,特別是嚴格控制硫、磷等雜質含量和純潔度)的低合金鋼。應至少符合下列一種條件:
①規定限制非金屬夾雜物含量和(或)內部材質均勻性,如鋼板抗層狀撕裂性能:
②規定嚴格限制磷含量和(或)硫含量最高值,并符合下列規定:
熔煉分析值:≤0.020%;
成品分析值:≤0.025%;
③規定限制殘余元素含量,并應同時符合下列規定:
銅熔煉分析最高值:≤0.10%;
鈷熔煉分析最高值:≤0.05%;
釩熔煉分析最高值:≤0.05%;
④規定低溫(低于~40C)沖擊性能;
⑤可焊接的高強度鋼,規定的屈服強度最低值不小于420MPa(厚度3~16mm鋼材取縱向或橫向試樣測定的性能)。
特殊質量低合金鋼主要包括:
①低合金高強度鋼,如GBjT1591規定的Q420A、Q420B、Q420C、Q420D、Q420E、Q460C、Q460D、Q460E;
②保證厚度方向性能的低合金鋼,如GB/T 5313規定的所有低合金鋼牌號;
③鐵道用低合金鋼,如GB 8601規定的CL45MnSiV;
④低溫壓力容器用低合金鋼,如GB 3531規定的16MnDR、09MnNiDR、15MnNiDR;
⑤艦船、兵器用低合金鋼;
⑥刮臉刀片用低合金鋼,如YB/T5060規定的Cr03。